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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重庆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的通知。到底社保制度具体怎么样的?来看看具体政策——
重庆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目 录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05
第一节 发展基础……………………………………………06
第二节 指导思想……………………………………………10
第三节 主要目标……………………………………………11
第二章 持续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13
第一节 持续完善全民参保库………………………………13
第二节 持续推进精准扩面…………………………………13
第三节 持续提升参保质量…………………………………14
第三章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15
第一节 持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15
第二节 持续完善失业保险制度……………………………16
第三节 持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16
第四章 健全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17
第一节 完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17
第二节 完善失业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17
第三节 完善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18
第五章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18
第一节 健全基金监管体制…………………………………18
第二节 提升稽核管理水平…………………………………19
第三节 强化基金投资运营…………………………………19
第六章 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20
第一节 加强经办管理服务智能化建设……………………20
第二节 加强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21
第三节 加强经办管理服务行风建设………………………21
第七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22
第一节 强化法治建设………………………………………22
第二节 强化队伍建设………………………………………23
第三节 强化宣传引导………………………………………23
第四节 强化统计监测………………………………………24
第五节 强化规划实施………………………………………24
重庆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重庆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制定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时期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社会保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需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主动作为、趁势而上、有力有序推进社会保险事业全面发展。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市社会保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国家改革发展方向和市委市政府民生工作总体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立足重庆市情,以改革促发展,以统筹惠民生,参保覆盖持续扩大,社保待遇稳步提高,重点改革全力推进,基金运行安全有效,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目标基本实现,覆盖城乡、普惠可及、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建成,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十四五”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制度建设不断发展。破解“双轨制”,持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稳步推进退休“中人”待遇复算,全面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将超龄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放开户籍限制,将农村户籍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城乡居民执行相同的社保缴费和待遇政策,同等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完善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用好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实施稳岗补贴、稳岗返还政策和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的功能作用。
——参保扩面持续深入。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推进社保从制度全覆盖走向法定人员全覆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待遇应发尽发、代缴应缴尽缴三个100%,1.04万应参保长江退捕渔民100%参保。推动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工作,建筑项目参保率达98%。多轮社保降费为企业减负超千亿元,累计发放稳岗返还87亿元。截至2020年,全市城乡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70万人、548万人和730万人,较“十二五”末增加422万人、109万人和301万人。
——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待遇发放实现“一天不拖、一分不少、一人不漏”,连续调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惠及全市406万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较“十二五”末提升30%,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先后两次调增。有序推进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全市移交协议签订率超99%。建设89个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市级示范社区。
——基金运行安全有效。积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稽核和风险防控体系。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待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死亡冒领专项整治,基金追回率达98%,人数追回率达99%。截至2020年,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总额400亿元,划转资金200亿元,实现投资收益14亿元;职业年金自投资运营以来累计划拨投资253亿元,实现收益26亿元。2020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340亿元,支出1423亿元,累计结余1226亿元,分别较“十二五”末增长56%、89%和28%,为社保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经办服务持续优化。部市共建中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社保业务流程再造,梳理完成114项对外服务事项,完成1.24亿页社保历史档案数字化工作,全面重塑业务流程,升级业务系统,加快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通过“渝快办”、“重庆人社”、社保网上经办平台、自助服务一体机等多种渠道为群众提供“7×24”小时移动互联服务,16.8万户参保单位开通网上经办服务。积极抓好川渝社保合作,推行关系转移电子化,实现川渝两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资格“就地认”,成渝两地协议服务机构互认。
专栏1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2015年 “十三五”
规划目标 2020年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95 >95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948 2100 2370
3.社保基金总收入(亿元) 852.89 1450 1340
4.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实现率(%) — >95 100
“十四五”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为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根本遵循;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一轮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纵深推进,为社保事业开拓视野、集智汇力创造了有利条件;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推进,“一区两群”协调机制不断健全,为社保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同时,也需要清醒认识到,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还面临来自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挑战和更高要求。新冠肺炎疫情的广泛影响以及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多变、长期短期矛盾的相互碰撞,将给社保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我市人口老龄化持续加快,职工与退休人员的抚养比逐步降低,缴费人数增长缓慢、退休人数快速增长,社保基金收支平衡压力不容忽视。新经济新业态持续发展,就业方式不断多样,灵活就业形态不断涌现,在劳动关系、就业岗位、工作时间等方面都呈现出许多新的特征,增强社保制度的灵活性、包容性、适应性、创新性,还需积极探索实践。人民群众对经办服务水平期盼更高,统筹城乡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城乡经办均等化服务的任务还十分迫切。“互联网+”与各项业务的融合不深,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需进一步推进。面对发展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必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积极通过改革破除事业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社保事业发展上新台阶。
第二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担当新发展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社保领域各项改革创新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勠力同心,担当作为,矢志不渝,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始终以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为目标,充分发挥社会保险收入再分配调节机制功能,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坚持系统观念。把握好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提出的新要求,积极研判未来人口老龄化、人均预期寿命提升、受教育年限增加、劳动力结构变化等发展趋势,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不断提高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思考和谋划社会保险事业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稳妥把握改革时序、节奏和步骤,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稳定器和减震器作用。更加注重从整体上进行制度的顶层设计,实现各项制度的有效整合和优化完善。更加注重各项制度之间相互协调,实现不同制度之间顺利转换衔接。
——坚持共享发展。加大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工作体系,加快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深化行风作风建设,不断改进服务手段,提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推动社会保险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安排,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实际条件和承载能力,2035年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如下。
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为:展望2035年,社会保险作为民生之基的作用更加巩固,再分配作用发挥更加充分,互助共济功能不断强化,智慧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社保卡应用广泛普及,社会保险参保结构更加合理,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衡优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实现多层次多支柱的社会保险体系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形成社会保险全民共建共享的发展格局。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为: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巩固,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基金运行更加安全平稳,管理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专栏2 “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95 预期性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370 2400 约束性
3.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48 610 约束性
4.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730 750 约束性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元/月) 130 >180 约束性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资金总额(亿元) 51 >70 预期性
7.市级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基地(个) — 【20】 预期性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章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继续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促进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持续完善全民参保库
强化基础信息建设,完善全民参保库,汇聚社会保险核心业务数据,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全民参保库建设深度融合。健全全民参保库管理制度,优化全民参保库功能,促进与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推动主要业务数据实时上传,实现人员信息和参保状态动态更新。加强全民参保库数据分析,深入挖掘数据,多维度分析数据,拓展数据智能化应用,助力社会保险精准扩面和经办数字化转型。
第二节 持续推进精准扩面
坚持社会保险统一参保,加强各险种间数据比对,持续开展宣传引导,促进应参保单位及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应保尽保。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事业单位、中小微企业、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加失业保险。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工伤保险政策从企业职工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持续推进按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第三节 持续提升参保质量
优化各险种参保结构,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持续参保、选择更高档次标准缴费,引导处于暂停缴费状态的单位及个人接续参保。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和缴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格局。持续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健全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平台,推广电子化转移业务模式,探索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资金定期结算,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结时限,畅通跨省流动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渠道。贯彻执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专栏3 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扩面提质”专项行动计划
1.开展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通过跨部门数据交换对比,查找未参保单位和未参保个人;做好新增市场主体、纳税主体精准扩面,推动实现法定人群参保全覆盖。
2.开展全民参保计划提质专项行动。推动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从“量”向“质”发展。通过系统内数据比对,查找未参齐险种人员,实现社会保险同参;通过信息精准推送,促进断保人员续保,提高缴费率;通过精准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参保人员提高缴费档次、缴费基数,优化社会保险参保结构。
第三章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加大再分配力度,强化互助共济功能,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
第一节 持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对接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优化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相应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发展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规范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优化筹资机制,动态调整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落实国家规范个人账户计息办法。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国家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相关规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聚焦重点人群,精准施策,继续保持现有对低保、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
第二节 持续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进一步健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实施更加积极稳健的失业保险政策,推动修订《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研究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大政策受益面。优化我市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流程,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市重点产业,动态调整失业动态监测样本企业监测范围。优化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不断提高基金使用管理绩效和抵御风险能力。
第三节 持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研究完善工伤保险相关制度及配套办法。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积极推进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推动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加强工伤康复工作,多途径强化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提升工伤保险信息化水平。
专栏4 社会保险“固本培元”行动计划
1.持续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研究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完善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位一体功能。
2.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根据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研究拟定地方配套政策。
第四章 健全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
坚持当期可承受、长远可持续,比照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变动、不同群体间收入比较等因素,持续稳定调整社会保险待遇,确保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第一节 完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引导预期,探索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科学合理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使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持续完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做好平稳过渡。积极研究出台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相关政策,缩小社会保险领域的城乡差异。积极促进“一区两群”协同发展,鼓励“一区两群”地区结合经济实际调整城乡基础养老金。
第二节 完善失业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
依法扩大失业保险政策受益面,完善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机制。进一步健全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科学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失业保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科学适度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手段,持续加大对困难家庭、双失业家庭、大龄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生活保障力度。
第三节 完善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
健全工伤保险待遇保障机制。研究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结构和标准体系,健全完善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开展“尘肺病”等职业风险防控手段和措施专题研究。探索多层次工伤保障,持续推进工伤预防、医疗、康复工作,提高工伤职工保障水平。
第五章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全力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有效、稳定可持续。
第一节 健全基金监管体制
持续优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政策、经办、系统、监督“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对侵占、欺诈基金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社会保险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协作机制,推进社会保险失信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探索建立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评价评级体系和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监管制度。强化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科学化布局,建立工伤协议服务机构监管体系。
第二节 提升稽核管理水平
深化社会保险稽核法治理论研究,着力厘清社会保险稽核的法律地位、主要功能和职责边界,探索建立社会保险稽核专家库,加强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与决策咨询。完善社会保险稽核配套制度,修订《重庆市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出台社会保险稽核证据规则。健全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机制,着力健全社会保险稽核典型疑难案例定期研究协商、联合检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委托第三方实施社会保险稽核等机制。探索开展智慧稽核,强化数据集合,加强稽核管理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专项稽核,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提升稽核检查效能。做好工伤协议机构管理工作,强化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科学化布局,建立工伤协议服务机构监管体系,建立医疗费预警机制。
第三节 强化基金投资运营
坚持精算平衡,加强基金运行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控,研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促进社会保险基金长期平衡。拓宽基金筹资和投资渠道,继续推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投资运营,每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新增结余80%以上用于委托投资,促进基金保值增值。健全职业年金运营管理制度,完善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优化职业年金信息系统,推进投资运营平稳有效,实现职业年金资产规模稳健增长。
第六章 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不断夯实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基础,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以信息化、标准化引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规范化、便民化。
第一节 加强经办管理服务智能化建设
以“智慧人社”建设为统领,深入实施社保业务流程再造,继续完善拓展社会保险服务系统功能作用,实现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应接尽接,网上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加快推进社保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推进工伤保险联网结算系统建设和信息应用工作,对接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信息平台,完善业务系统,支撑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开展。逐步推进业务、财务经办全程一体化、业务实时协同。继续推进社保电子档案管理与应用,建立完善全市集中共享的社会保险档案数据资源库,推进电子档案在社保经办和公共服务中的应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保障数据安全。深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实现两地社保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推动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互认渠道和方式,推动实施失业保险参保关系及参保年限互认,失业保险待遇异地申领,推进工伤认定和保险待遇政策协同,实现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互认。积极构建社保领域基金风险防控协助机制,推进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
第二节 加强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
积极对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与其相适应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以点带面,推进各项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落地见效,推动社保经办服务提质增效。持续完善重庆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标准体系,以“一窗综办、全渝通办、优先网办”为目标,充分发挥部市共建中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基地的示范效应,在“一区”“两群”合理布局一批市级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基地,推进基层社保公共服务标准化,带动树立重庆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优质品牌。推进第三代社保卡换发,强化社保卡在社保领域运用。
第三节 加强经办管理服务行风建设
按照“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总体要求,推进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满意办的总体要求,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压减证明材料,全力推动业务流程优化、业务办理提速。持续提升社保信息化建设水平,以信息化引领社保经办服务,大力推行“不见面”办理。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确保社保政务服务好评率稳定在95%以上。推动高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和政务服务应用适老化改造,优化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便民服务。继续拓展社保业务知识学习平台功能,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精准化、个性化、全覆盖的练兵机制,提升经办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专栏5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计划
1.社会保险服务系统3.0建设。按照“一窗综办、全渝通办、优先网办”建设目标,以全面推广综合柜员制为抓手,以“再造业务流程”和“再造业务系统”为主要内容,重塑经办流程,重塑经办系统,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推进精确管理和精细化服务。
2.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为推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2021年起,每年在全市范围内打造4个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基地。
第七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十四五”规划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规划有效实施的保障措施,确保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节 强化法治建设
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社会保险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重大决策、行政应诉等工作制度。加强干部法治培训,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社工作队伍。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实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第二节 强化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干部标准,以正确的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确保干部队伍不断适应新时代社保事业改革发展要求。分级分类开展全市社保系统教育培训,提高系统干部社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打造一支具有凝聚力、战斗力的社保经办队伍。
第三节 强化宣传引导
围绕“走心为民心,社保暖巴渝”,进一步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夯实宣传工作平台、创新宣传工作方式,为社保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社保重大政策宣传,不断开拓宣传渠道,丰富手段形式,推进宣传解读便捷化。做好重点工作和重大专项活动宣传,积极打造“三进三送”、“最美巴渝社保人”等社保工作品牌;持续发挥“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新媒体作用,努力构建立体渗透、全域覆盖的网络宣传矩阵。唱响社保之歌,打造社保文化。健全完善舆情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社会舆论引导。
第四节 强化统计监测
加强重点任务关键指标的统计监测,不断完善统计监测评估机制。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为契机,做好数据衔接,不断规范基础数据、统一统计口径、优化统计方法,持续提升统计现代化水平。紧盯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中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加强数据统计,研判分析,全方位、多层次地反映社保工作的运行态势,切实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和规划实施的预警研判作用,为政策制定和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第五节 强化规划实施
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实施,将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对规划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和实地调研,深入剖析原因症结,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有力推动规划落实落地。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