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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快速发展,现在职场员工的生活节奏都在逐渐加快,渐渐地,精力以及身体素质跟不上生活节奏,也就容易造成各种疾病。不过,由于企业需要避免员工的“泡病假”、“假病假”情况,因此,他们对于批准员工病假时间也变得越来越短。所以,国家《劳动法》作为切身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一种法律,一直在不断完善和更新其中的法律条文。那么,关于病假的国家规定究竟有哪些呢?作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要角色,HR你是否了解过?
1.病假的国家规定
(1)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4)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6)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7)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
2.病假间的工资如何结算?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必须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为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根据本地政策执行。
(2)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照医疗期来计算:
①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②劳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③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④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3)病假工资计算公式:
①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X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②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除以单月计薪日X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4)不同城市对于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规定不同,具体依据本地政策执行。例如深圳市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期间工资。
(5)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不过对于HR来讲,病假仍然是一项艰巨的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毕竟他不仅需要判断员工病假的情况是否属实,还需要对后续的工作做进一步的统计和核算,因此,了解多一些国家规定的法律信息会帮助HR更好地处理这些事务,从而避免尴尬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