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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方法》,那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如何申领?一起来看看。
服务对象 | 参保单位 |
业务分类 | 社会保险待遇支付 |
事项名称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 |
事项内容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主体 | 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
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 |
申请条件 |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 |
办理材料 |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 |
2.申领人签字确认的《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承诺书》(现场办理须加盖单位章) | |
申办方式 | 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柜台,网上办理 |
办事流程(必填) | 本业务主要依托参保人所属单位进行办理。 一、现场办理 参保人员所属单位携带办理材料1.2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遗属待遇申领手续。 二、线上办理 1、参保人员所属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领的办理路径:“申报业务管理/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阅读《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条件须知》,填写参保人员及申领人信息,上传申领人身份证及申领人签字确认的《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承诺书》; 2、参保人员所属单位因注销等原因处于终止、中断缴费状态的,可以申领人直接申领。申领人个人通过“北京人社”APP渠道申领的办理路径:申领人手机下载“北京人社”APP,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服务专区/社会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阅读《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条件须知》,填写参保人员及申领人信息,签订《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承诺书》,上传本人身份证。 |
前继业务 | 无 |
后续业务 | 无 |
办理地点(必填) | 1、社会保险所属经(代)办机构柜台; 2、社保网上服务平台; 3、“北京人社”APP(参保人员所属单位因注销等原因处于终止、中断缴费状态的,申领人可通过“北京人社”APP直接申领。) |
办理时间(必填) | 1、柜台办理:全月工作日; 2、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每月4-25日6:00-22:00; 3、“北京人社”APP:全月(参保人员所属单位因注销等原因处于终止、中断缴费状态的,申领人可通过“北京人社”APP直接申领。) |
联系电话(必填) | 12333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温馨提示 | 无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无 |
表格/软件下载 | 《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承诺书》 |
标准规范 | 1、报送材料均使用A4纸。 2、手工填报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报表上单位经办人等签名字体应清晰工整。 3、报表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盖章应清晰、端正。 |
附: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条件须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姓名须符合以下条件,其遗属可以申领遗属待遇:
1.最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北京;
2.未领取外省市社会保险待遇,不存在外省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3.不符合或放弃领取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4.不存在多领取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不存在死亡后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6.已清算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7.不属于2021年9月1日前存在服刑期间死亡或因犯罪行为导致死亡以及被判处死刑并执行等情形;
8.在职死亡人员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须经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属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部门认定 。
以上就是北京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方法》和《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条件须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