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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抖音前员工因违反竞业协议被抖音公司起诉。
事由:任某于 2015 年入职抖音任商务经理。2019 年申请离职,2020 年 2 月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劳动合同解除后 6 个月内,不得到与抖音存在竞争关系单位任职,名单包括快手。
任某离职后,抖音公司按照约定向其足额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但通过跟踪拍摄抖音公司发现任某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去了快手公司上班。
任某辩称并未入职快手,多次进入快手只是参加其活动,了解快手电商在销售领域的销售模式,而非为快手公司工作。
任某还提交了嘉宾证、《快手电商宝典》讲义文件、《快手商业私享季》讲义文件等证据材料,但嘉宾证上并没有受邀嘉宾姓名的记载,而且任某未举证证明快手公司召开私享会的具体会期日程安排,比如快手公司对外发布的公告、通知等,亦未提交如参会登记信息,参会的照片、视频资料等证据材料,仅依据讲义文件、嘉宾证并不能有效证明任某的主张。
任某提出的其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多次进入快手公司的办公场所只是参加会议的主张,缺乏有效的证据予以支持,根据其在工作时间频繁进入快手公司的事实,法院对于字节跳动公司提出的任某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为快手公司工作的主张予以采信,任某应承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责任。
最终,法院判任某返还竞业补偿金 7.8 万元及违约金 30 万。
对于HR来说,员工工作不在状态,老想着跳槽,是很多HR比较头疼的问题。企业天天在招聘,员工月月在辞职,几乎是半年一小换,一年一大换,尤其是到跨年的时候,有的小企业甚至一过年员工几乎全换了!为什么员工流动如此频繁,究竟是什么原因致使员工跳槽呢?
1、创业式跳槽
员工有目的地到有关企业走一圈,了解行业情况,熟悉行规、制度、技术、成本等各项指标,为自己创业打基础。
2、发展式跳槽
公司的发展目标与个人的发展目标不一致,或个人的发展空间受到影响,为个人的发展前程而跳槽。
3、挑战式跳槽
喜欢向新的领域、新的岗位、新的高度发起挑战冲刺,永不服输式地主动跳槽。
4、选择式跳槽
在一些特定领域选择不定,如公务员、事业单位还是企业,企业中如国企、外企、民企还是合资企业,故而频频跳槽。
5、“钱”途式跳槽
以金钱为目标,追着高工资走,谁钱给得多,上谁那去。
6、感觉式跳槽
跟着感觉走,感觉好就干,感觉不好就走,美其名曰“顺其自然”。
7、习惯式跳槽
有的员工跳槽上瘾了,人熟了,环境熟了,没有新鲜感,烦而无味,就想换个工作。
8、被动式跳槽
在公司和领导或员工闹矛盾了,或出了差错,自认为混不下去了,所以换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