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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脉脉网友“侯某”发表长文,透露了近期与58同城之间发生的一起纠纷。
据侯某所述,其于2021年3月入职58同城旗下房产事业部安居客市场策划部。入职时公司向其宣传“58爱心基金”项目,称每月只需付出10元捐款,公司将1:1追加捐款金额,当本人或亲属遇到困难时,可提供适当补贴。
2022年2月,侯某父亲查出肝癌晚期,于是侯某向公司申请使用58爱心基金。“一开始直属领导的态度是予以支持,爱心基金负责部门的任某、刘某表示支持,但是临近父亲手术前夕,我收到了裁员通知,要求我于4月25日离职,并且拒绝我使用基金的合理需求。”
据了解,58爱心基金初创于2013年四川雅安地震后,公众号“58同城人力资源部”曾称该项目为“千万级的内部公益组织”。其发布的文章《58爱心基金常见问题》中也曾提到,加入该基金满6个月,并有重大疾病、重大事故、灾害导致大额经济支出的情况均可申请。
有资料显示,“58爱心基金”在9年中帮助了520多位员工及其家人,资助款项高达900多万元。
在此背景下,侯某质疑,公司为何不履行契约?为何自己按时缴纳基金后到用时公司却处处发难?
对此,58同城回应称,受疫情及市场经营等影响,58同城近期对部分人员进行调整,涉及到侯某。“公司与侯某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规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给付相应法定经济补偿金。”
而对于“58爱心基金”,相关负责人称,由于侯某直系亲属处于确诊阶段且未开始治疗,按相关制度58同城爱心基金暂时无法提供相应的资助。考虑到侯某家人的情况,58同城决定给予一定的人道主义扶持,但侯某未接受相关协商政策。
不过,侯某则认为58同城的回复存在多处不实。首先,自己父亲已经接受了一次靶向治疗,且有医院的门诊、住院、药品等票据。其次,至4月28日下午公司仍未有人找过自己,也就不存在“拒绝人道主义扶持”的情况。最后,侯某认为58同城在偷换概念,“法定经济补偿金”与离职挂钩,与58爱心基金并无关系。
此外,侯某还称,自己所在的部门只裁员了他一人,且强制他4月25日必须离岗,如果不离岗,就暂停使用他的一切办公打卡软件。
值得一提的是,侯某之外,另有网友表示,自己也遇到了相同的事情。其在家人手术后,在职状态去申请爱心基金,同样各种拒绝,还等来了合同到期不续签。
对于企业来说,一旦员工的家庭出现特殊困难,必会出现很大的不稳定因素。我们通常在招聘员工时都要求员工稳定,那要怎么样才算稳定呢?一是住所稳定,二是婚姻关系健康稳定,三是直系亲属相对工作生活稳定,这才是一个员工稳定的基本条件。
这里给大家推荐设立企业内部员工爱心基金,最大限度的关爱员工,让员工放心工作,让自己的小家庭不影响企业的大家庭。那么企业如何设立爱心基金?后面附一篇《员工关爱基金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HR。
员工“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帮助公司(或社会)遇到特殊困难的员工解决实际生活问题(或其他救助),经研究决定设立公司员工爱心基金(以下简称“爱心基金”);为规范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立公司员工“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爱心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公司员工“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总经理、主管人事副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中层经理代表2名、员工代表(每部门1-2名)。
第三条 本基金来源主要有:
1、公司员工捐款10元/月(自愿);
2、公司各部门违纪罚款罚款;
3、公司福利按月固定划拔(当月员工捐款总额×50%);
4、其他捐款;
5、基金在银行存款的利息。
第四条 资助对象申报条件
凡公司员工,生活遭遇特殊困难者(家庭突然遭受重大灾害,经济损失严重;本人患严重疾病或受到严重意外伤害,家庭特别困难等),及生活特殊困难的员工,可申请本“爱心基金”资助。
第五条 申报程序
“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根据员工遭遇特殊困难的实际情况和特定的事件向“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申报,经研究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本基金一般每年研究发放1-2次,每次不超过2人,每人每次申请金额一般不超过人民币500-3000元。
第七条 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收回资助,并向有关方面通报。
第八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终止资助:
1、因特殊原因,暂时停职者;
2、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改善;
3、已享受公司的其它途径的资助者;
4、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法律有关规定者;
第九条 资金管理与发放
1、公司员工“爱心基金”由公司财务部专人建账户管理;
2、公司员工“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受资助情况研究确定资助金额,由公司总经办负责发放;
3、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对申请资助者严格把关,防止多渠道重复资助,保证受助者材料的真实性。
4、《公司员工“爱心基金”申请书》应一式两份,由受助者和员工“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各留一份。
5、为提高基金透明度,“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在每年年度向公司公布“爱心基金”账目和使用情况。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有限公司员工“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