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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好利来一门店因通报表扬加班员工而引发广泛关注。通报中提及员工连续工作29小时,获得奖励1000元,但引发了对劳动法合规性的质疑。门店员工和店长对加班情况各执一词,而劳动监察部门表示将关注相关投诉和调查情况。
成都好利来一间分店近日因发布了一则表扬通报而受到广泛关注。通报中详细介绍了两名员工在情人节前夜的辛勤工作,他们自愿加班,连续奋战29个小时,以确保节日产品的生产准备到位。据此,市场领导小组决定给予每人1000元的奖励。通报中还特别提到要统计在当天工作超过20小时员工的名单。
门店员工和店长回应
对于此事,记者采访了门店的相关员工和店长。被表扬的员工主要负责蛋糕的裱花工作,日常也在生产车间忙碌。门店店长则表示并不清楚具体的加班情况,并强调门店通常安排的是早、中、晚班的轮班制,工作时间在8至10小时之间,正常情况下没有节假日加班的安排。
公司和监管部门立场
好利来客服中心则称未收到任何相关通报,并表示会与门店负责人进一步核实情况。与此同时,成都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指出,根据《劳动法》,员工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目前他们尚未接到相关投诉,但会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如有必要将进行深入调查。
此次成都好利来门店的加班表扬事件,再次引发了社会对员工权益和劳动法合规性的关注。尽管企业为员工的辛勤工作提供了物质奖励,然而,这样的加班安排是否符合劳动法规仍有待考量。企业在追求业绩的同时,需谨慎处理员工的工作时间安排,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类似事件的监控,确保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均得到维护。这一事件提醒企业,合理的工作安排与法律合规性同等重要,只有在这两者之间找到平衡,企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